福建福清一“光荣之家”,因拒绝强征而被开发商挖成“孤岛”(详见新京报:城市“孤岛”:福清一民房被挖成孤岛居民爬竹梯出行)。5月30日,当地的阳下街道办事处再过来张贴《通知》,称该光荣之家为“危房”,准备强拆。
据此前新京报等媒体报道,福清市阳下街道奎岭村圭笼埔277号庄振华的家,因拒绝开发商福清金福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征,结果房屋被挖成“孤岛”,四周深坑深达7米,住在房屋内的一家四口,只能架上7米多长的竹梯爬上爬下进出。
该事件被曝光后,开发商为庄家搭了一条栈道,用于临时出行。为此,尽管房屋被断水,但起码出行不用再爬那条7米高竹梯了。
但好景不长,5月20日,开发商带着阳下街道办的人大工委主任陈可义、及城管、派出所和黑保安等几十个人,把该房的墙壁砸了几个洞。接着的5月23日,开发商再带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人过来张贴《履行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要求庄家在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自行拆除。
5月30日,开发商又领着阳下街道办事处的人,前来张贴《通知》。该通知称:经排查,你户在阳下奎岭村圭笼埔277号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闽委办发明电[2019]26号文件精神,限你户于2019年6月4日前自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逾期将由我街道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这就奇怪了,庄振华称,他从来未申请过对房屋进行鉴定,也没收到过任何部门的鉴定报告,怎么自己的房子突然就成“危房”了呢?再说了,就算变成危房,也是因为开发商将周边挖成7米深坑造成的,这责任不应当由开发商来负吗?
庄振华还说,街道办说得好听,是“经排查”认定该房为“危房”的。这真是太巧了,那么多房屋你不去排查,偏偏在开发商想方设法强拆我房子时,你街道办就来“排查”了,这官商勾结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呀!
街道办要强拆庄振华的房屋,其依据是“闽委办发明电[2019]26号文件精神”。经查询,该文件为内部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阳下街道办的行为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图:阳下街道王继强书记、陈凌峰主任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意见》明确,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同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据此,鉴定机构应为“官办”,如不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其所出具的鉴定文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庄振华的房屋,究竟是谁来鉴定的,他们无从知晓。既然连鉴定机构的名称都不知道,那么其鉴定报告又何来的法律效力呢?
更讽刺的是,因庄振华是退役军人,福清市政府还于2019年4月17日前来“孤岛”悬挂“光荣之家”牌子。但遗憾的是,这个牌子连庄振华最基本的合法权益都保护不了,难道中央关于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就这样被福清市相关部门给践踏了?这何来的“光荣”之说?
光荣之家被如此“光荣”,老百姓在行政乱作为的公权力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无助。庄振华坦言,如阳下街道办执意强拆,那他一家人只能搬到街道办去住了,这个“光荣之家”牌子,也挂到街道办去吧!(牛角君出品)